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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发送征地拆迁相关文书(公告、公示、通知),传达上级决策,征询群众意见,组织群众配合征地工作;
3、负责调查拟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拟订并组织被征收者核对确认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安置区规划建设、分配落实安置用地(房)的相关报批手续及登记发证手续;
4、受(市征地办公室)委托支付征地拆迁相关补偿补助费用和安置区规划建设相关费用;
5、负责动员当事人清理搬迁,移交土地,保障项目用地;
6、负责接待、处理本辖区群众征地拆迁问题来访、信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7、负责处理本辖区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单位人员编制12人,在职6人。
第二部分: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30.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30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8.34万元,下降12.3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3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8.34万元,下降12.34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30.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0.30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8.34万元,增长下降12.3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26万元,减少17.6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7.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48万元,减少16.1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4.1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91万元,减少11.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7.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7万元,减少17.6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8.34万元,减少12.34%。其中:基本支出13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7.42万元,支出决算为13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5.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年初预算为7.02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制造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9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0%。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晋级,工资增加。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9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减少。
(七)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3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调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调动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征地事务中心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车运行。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8万元,减少13.4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4万元,减少13.4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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