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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
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协助园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园区发展优势和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推介。
2.协助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入园企业代办各种相关证照。
3.协助园区做好安全保卫、职工工劳保、计划生育以及调处劳资纠纷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4、承办上级机关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属于本单位主管部门,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是二层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事业单位。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人员具体情况如下:事业编制1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34.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38.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88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38.65%,主要原因是指标追加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34.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34.8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38.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7.5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4万元,增长37.1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09.1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51万元,增长38.7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多。
4.住房保障支出(类)7.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9万元,增长39.25%,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8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38.65%。其中:基本支出134.43万元,项目支出0.45万元。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6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3万元,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1%。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6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66%。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37万元,支出决算为6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指标追加使用。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预决算差异原因是2023年指标追加,调增全额事业单位单位绩效工资增量。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01万元,支出决算为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4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93%。预决算差异是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调整和2023调增全额事业单位单位绩效工资增量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8%。预决算差异是指标调剂使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同比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同比不变。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同比不变,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服务中心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同比不变,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年度考核优秀嘉奖奖励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0.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评价分为一等,项目完成较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自评发现因项目预算绩效与实际实施之间差异性大,此前设定的预算绩效指标还不够全面,缺乏体现部分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年度考核优秀嘉奖奖励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45万元,执行数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已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整体良好。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由主管部门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统一汇总编制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我单位作为下属单位不需单独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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