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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玉林龙潭产业园区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专项债券基本情况
2024年我园区2个项目获得新增政府专项债券7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支出7亿元,支付率为100%。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对象及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自评对象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2024年度获得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2个项目,分别为:①玉林龙潭产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等设施项目获得专项债券资金5亿元;②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厂房及农贸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获得专项债券资金2亿元。主要评价时段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1〕2号)要求,具体由二级指标组成,包括3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一级指标的分值分配为:专项债券支出进度10分,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为20分、10分、10分、10分),效果指标30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产出指标对项目完成数量和质量、完成及时性、完成成本等方面进行评价;效果指标对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项目前期资料结合项目当前发展情况了解园区在培育当地重点产业、发挥协同作用和规模效应等方面取得的成效,项目的实施是否能进一步带动社会有效投资、推动城市化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以及项目实施点附近居民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调研进驻园区的企业和群众满意程度。
(三)评价组织实施及流程
1.项目启动
收到玉林市财政局下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和范围、绩效评价方式,准备绩效自评所需的项目材料。
2.确定评价思路和方法
收集和分析项目实施资料、资金管理办法等基础资料,梳理项目信息,结合绩效评价需求,确定评价思路和方法。深入分析项目基本信息,细化产出及效果指标的评分标准,设计调查问卷。
3.现场调研和问卷调查
为保证自评工作的准确性,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项目业主组建专项债评价小组对被评价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开展核查时,通过向项目实施点实施单位、周边群众等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了解群众对项目建设质量、施工过程、建设进度等的满意程度。
4.绩效指标评分
根据项目资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结合前期搜集和整理的相关数据,按照评分标准,统一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填写指标扣分原因说明,得出评分结果。
5.绩效评价报告撰写
综合基础数据、满意度调查表和项目绩效评价表,对2个专项债项目进行系统的分析,并基于相关数据和资料撰写完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自评结果及分析
(一)项目自评得分情况
①玉林龙潭产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等设施项目自评得分92分;②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厂房及农贸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0分。
(二)自评“三等”项目情况分析
本次绩效自评价0个项目自评为“三等”,根据文件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改进措施等情况进行分项目逐项分析。
四、自评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自评发现的问题
1.项目管理存在不足
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比较笼统,细化、量化程度不足,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项目整体进度比计划滞后,未能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里的项目进度计划实施。
2.专项债付息不及时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专项债券自发行日第二个自然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半年付息一次。实际付息时间未按实施方案进行。
(二)改进措施
1.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执行规范
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桂财规〔2021〕2号)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量化清晰,与资金量相匹配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值;明确目标值是具体表示各项目标应达到的水平和程度,如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指标,应根据实施方案约定设定指标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1〕61号)规定,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项目,针对项目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规范性。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充分做好沟通,合同中应完善合同要素,细化相应合同条款,明确实施时间节点等。二是建议主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项目,针对项目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开展跟踪监控,并出具相关文件,要求被监管单位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2.按时付息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每半年付息一次。
五、自评工作建议
加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桂财规〔202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1〕61号)等文件的学习及落实,年初设置绩效目标时保证指标的准确性、合理性、可衡量性,年中及时跟进项目进度,对项目整体情况进行跟进,保证项目按时按量完成,年末及时检查及整改,对项目情况进行总结及整理,保证项目文件及时归档,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对下一年度进行及时调整。
六、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次对2024年新增政府专项债2项目进项自评,2个项目自评为“一等”,后续我园区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项目的管理,及时跟进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产促进园区经济发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项目自评汇总表
附:
项目自评汇总表
|
序号 |
监测系统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专项债券资金下达时间 |
项目获得专项债券资金(新增+调整) |
2024年支出进度 |
自评得分 |
自评结论(等级) |
主要原因分析 |
备注 |
|
1 |
45092323ZW00000000075 |
玉林龙潭产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等设施项目 |
玉林龙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4/8/13 2024/9/25 |
50000 |
100% |
92 |
一等 |
总体完成情况优秀,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和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 |
详见附件1 |
|
2 |
45092322ZW00000000002 |
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厂房及农贸市场工程建设项目 |
玉林龙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4/8/13 2024/9/25 |
20000 |
100% |
90 |
一等 |
总体完成情况优秀,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和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 |
详见附件2 |
关联文件: